近期因为全国都在大面积的拆除养殖场,不管是环境保护的名义也好,还是违章建筑的名义也好,让所有的养殖户人心惶惶,毕竟一辈子的心血投入到养殖中,不能继续养殖而且还是无偿的自行拆除,这样不合理不公平的待遇让老百信觉得苦不堪言。
有很多人一直在问,政府给了通知,我是不是要自己拆除?这样还能从废料中取得一些收益,少一些损失。那么今天我们主要讲讲,面对政府的强权,养殖场到底应不应该自行拆除?
首先,很多时候养殖户并没有得到政府的正式的、合理合法的文件通知,大部分都是口头通知。方式有电话或者是让村长传话的形式,这种情况下养殖户自行拆除了,再想找政府去要补偿,如何证明是政府的政策让拆除的呢?
其次,有通知的情况下,都存在着违法执法的行为,对于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建筑物,并不是一张自行拆除通知了事儿的,要有非常严格的认定流程,而且最近接到的咨询是很多养殖户都被直接剥夺了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的权利;
再次,政府不管制定什么样的征收项目,都是要有具体的政策性文件出台的,同时也要针对性地制定合理合法的补偿策略;不能无补偿直接拆除;
最后,强调一下,在农用地上养殖不是简单片面的认定成违法建筑,要结合建造背景、法律法规适用时间和严谨性的问题。所以,维权有道,要正视问题所在,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