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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确实是一件既令人兴奋又不能掉以轻心的事。
德凯律师为读者提供以下观点
■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为被拆迁人,由股东选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形成决议,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合伙企业。被拆迁人为合伙企业,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