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往往由于被拆迁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对征地拆迁政策也不是很了解,在征地拆迁诉讼中常常处于不利地位。
德凯拆迁律师团在代理案件中也发现很多当事人仅仅知道应该收集证据,但对证据收集的内容一无所知,那么,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拆迁前期证据
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装修装潢收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物业费、个人情况特殊的享有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如有的地方有低保户优惠、残障优抚、军人优抚等,总之尽可能收集完善证据。
另外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等证明。
拆迁阶段证据
包括征收土地、房屋的公告,与拆迁有关的通知,拆迁许可证,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在征地拆迁中通常还应就征收项目与安置补偿方案及时组织听证,当事人就征收项目的实施意见陈述,应当记录在册。
还有土地、房屋征收经过评估机构的丈量、测算、统计最终确认的评估报告既是一种书证也是一种鉴定意见,也应当及时收集。
拆迁实质证据
如果拆迁方进行违法强拆一定要报警,并保存通话记录。对拆迁前和拆迁时的房屋进行拍照,保留与拆迁方谈判时的录音,尽可能的保留原件。
敲黑板:对拆迁方提出的补偿协议不满意,千万不要签字,不要签字,不要签字。
最后,面对征地拆迁的很多问题不知如何是好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