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凯律师团接受委托后,遂指派闫晓丽、王元律师协助陈某开展法律工作。在二位律师的指导下,帮助陈某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并到当地就补偿问题进行谈判。在房屋被强制拆除后,二位律师认为可以推定相应的拆除主体,即乡政府,准备通过行政复议确认拆除行为违法。
三、诉讼致胜
确认容城县八于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陈某房屋的行为违法,对申请人依法给予补偿。
四、德凯解析
法律对于强制拆除房屋有具体的程序规定。在土地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未就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签订补偿协议,就不能对于房屋进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