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情况
原告:
仇先生
委托代理人:
王晓先,北京京益律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婷婷,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告
北小营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孙某,镇长。
出庭负责人:
王某,副镇长。
仇先生是北京顺义区人。2007年仇先生经村委会同意,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将1998年在其承包地上修建的2000余平方米养牛场买入,并一直从事合法养殖活动。2019年7月10日,当地镇政府组织人员、设备对养牛场及附属设施实施了强制拆除,给仇先生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的同事,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养牛场拆除后,仇先生随即选择委托我们德凯律师团,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三、律师介入
在接到委托之后,德凯律师团委派了杨婷婷、王晓先律师承办此案。在研究了案件情况之后,首先决定先对案件情况进行取证。固定证据后,两位律师提起了一审诉讼程序,意见如下:
1、强拆现场的视频和照片证明镇政府于2019年7月10日针对邱先生的养牛场实施了强拆,使其养牛场成为废墟。
2、养牛场是在前期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撤销掉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和强制拆除决定的情况下,被镇政府进行强拆。镇政府认定养牛场为违法建设错误,且在未依法履行正常强制程序情况下实施强制拆除,属滥用职权。
3、在镇政府强制拆除时并未制作物品清单,未与仇先生办理物品交接手续,亦未制作强拆笔录,程序违法。
四、胜诉结果
对于我方的主张,法院予以认可。判决如下:确认被告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