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拆迁中,拆迁征收的补偿标准往往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
我国目前没有统一、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都是由地方相关部门具体制定的。虽然没有统一标准,我们广大被拆迁人也不要担心,因为我国法律对于拆迁补偿是有原则性规定的。
一、原则性规定
原则一:是否降低了现有的生活水平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得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原则二:是否与周边类似房产市场价格一致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由此可见,房屋补偿主要参考的一个标准,是周边同类商品房的市场价格。
原则三:是否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顺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也应参考该规定。
二、拆迁安置补偿计算公式
房屋征收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搬迁补助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
大家可以根据上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计算方式,计算出自家的安置费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就得运用司法救济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欢迎拨打维权热线400-0033-150或者扫码入群留言你所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