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们没有经历过拆迁,一听要拆迁了好像就感觉自己要变富了。还有咱村里的姑娘也想找个拆二代的对象。等经历了拆迁才知道拆迁不仅是说你可能变富你也可能越拆越穷。这个拆迁补偿不合理几乎是通病,那么为什么还有好多人早早的把补偿协议给签了呢?
咱先分析下拆迁补偿款究竟分哪几部分。拆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等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奖励等。签三项咱都能拿到,但是这个奖励它是设定了一定期限的。一般都会规定几日后再签协议的没有奖励,或者奖励依次递减。
比如,我看到过的安置补偿方案就这样规定:于3月10日前签约的,奖励10万,3月20日前,签约的奖励5万,3月30日前签约的奖励2万,超出3月30日签约的没有奖励。所以大家为了多拿点奖励就会争着签约,生怕少拿来了几万块钱奖励。设置奖励的方式尤其这种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奖励,让人们忽视了本审补偿是不是合理。拆迁奖励对我们被拆迁户来说到底是奖励还是陷阱呢?在我看来就是像是我们毛爷爷呢说的一句话“糖衣炮弹”。事实上,对于一个征收项目来说,征收方的财政是有限的,不太可能拿出额外的奖励来给大家,你想想一户奖励10万8万,那整个项目全村也要有两三百户就要拿出2000-3000万元作为奖励。这个是不可能的,这些奖励其实就是羊毛出在了羊身上,克扣了本该给到咱被拆迁人的补偿。然后再美其名曰说是给咱的拆迁奖励,真的当我们不知道是吧。我想起一个小品就是来我给你捋一下来,看着啊这是给您的拆迁补偿,这是给您拆迁奖励。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以奖励为诱饵来促使被拆迁人自愿且主动签字,推进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设项目能够如期峻工。
我们来算一笔账,假设拆迁方愿意给出一百万的补偿,第一种方案,拆迁方直接补偿一百万,第二种方案,所有人的补偿都只有六十万,提前签字的人奖励40万,这两种方案大家觉得那种签字率会高。
第一种,大家都是一百万,反正什么时候钱都是这些签,大家都不想第一个签字还想着可能后边谁家起诉了,还能跟着多要点补偿。
第二种方案很多人看着时间就会怕拖过了时间,奖励减少都会主动签字。
所以呢,奖励本质上就是陷阱,是来让大家上钩的诱饵。你根本来不及思考一看马上要过第一波奖励的赶紧去征收办签字。等你签完字回过神来再找律师咨询,真相大白后悔也来不及了。
有的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数额即使加上奖励连周边的同等面积的商品房都买不起,但还是会有人签字。
还有一种是因为大家都这样签的,我也签了吧。好像大家都是这样签的我就不吃亏一样。这是一种从众心理。我给大家解释下什么叫”从众心理”就是说个体在社会群体的无形压力下,不由自主地与多数人保持一致行为的心理现象。
本身将土地管理法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条列都有明确的规定征地拆迁不可以降低被征地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的。我们还是建议大家擦亮眼睛,不要盲目众,一旦补偿不合理要及时咨询德凯律师团。切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综上所述,根据国家征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拆迁人,拆迁部门应当支付房屋价值补偿、安置费用及拆迁奖励等。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以灵活制订拆迁补偿政策。目前比较通用的是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拆迁房屋同类商品房价格10%的奖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