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拆迁,补偿想要高,以下陷阱可千万别踩
一、签订空白协议口头协议
有些拆迁方在跟当事人协商时,说的天花乱坠,忽悠被征收人签订了空白协议。被征收人提出疑惑时,征收方往往会说:放心,都是按照说好的来,不要担心。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后,才发现上了当。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了,在与征收方签订协议时至少留一份合同原件,以防止征收方修改合同条款。
被征收人签订合同时不要忘记审查合同,看是否对基本的内容都进行了约定。通常来说,补偿协议应当包括: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名称、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的要约定金额、支付期限;补偿安置房的要约定安置房的位置、面积、交房时间;搬迁费;安置费;奖励金;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
二、将房屋认定为违建,以拆违促拆迁
一些征收方在征收过程中就房屋补偿达不成一致协议时,征收方会以被征收人没有房产证为由,将被征收人房屋认定为违建,以此来达到被征收人妥协的目的。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明白不是所有的无证房屋都是违建,征收方往往是通过这种方法来吓唬被征收人,被征收人面对此种情况时,要沉着冷静,不要被轻易吓到。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对于没证的房子必须要经过调查确认后再进行处理。不管是真违建还是假违建,拆迁方都应该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换句话说,没有合法手续是不能强拆的。
三、以拆除危房为由拆迁
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要知道即使是危房也应该有合理补贴。
四、补偿标准不合理(评估标准、拿补偿政策当借口)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被征收人有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如果被拆迁人不能协商一致,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或是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然而,在企业拆迁中,评估公司一般都是由拆迁方直接内定的,且长期以来与拆迁方保持着合作关系,企业的选择权难以行使,因此,评估结果确定的房屋价格就很低。
应对之策:当您被侵权时,要在第一时间主张选择权,若不能取得满意结果,可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举报,也可以此为由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五、公益项目补偿低
通常来说,凡是补偿都不能降低当事人现有生活水平,长远生活有保障,不能因为公益项目故意缩水,少补偿。
六、让房屋所有者或土地承包者的亲属签订补偿协议
亲属无权,但是家庭成员一旦签署,也就代表你自己签署了,想提高补偿难上加难,几乎不可能。
七、株连拆迁
比如家庭成员或者亲属,以及八竿子都打不着的政府工作人员都来做你思想工作,怕失业。
八、先拆迁后补偿
完全违反拆迁流程。
九、断水、断电、断路,砸门窗,骚扰恐吓
如果你觉得胳膊拗不过大腿,不想劳神费力,吃点亏也行,那你签了就签了,毕竟有钱难买你高兴。如果您的维权意识强烈,那就不要怂,也不要闹,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理合法的权益。这些逼迁的方式,在法律面前就是纸老虎。
十、高额奖金的诱惑
有的奖励金甚至比补偿还高,本身就要给你的,换了个说法而已,别被迷惑。
最后在识别清楚这些陷阱之后,希望大家在拆迁过程能够更加顺利。遇事别怕,欢迎随时联系德凯律师团,助力大家提高补偿合法而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