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遇到拆迁,承租人能拿多少补偿款?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公房被拆迁的情形也特别多,今天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7-23 18:00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公房被拆迁的情形也特别多,今天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一、什么是公房?
 
        一般来说,公房是公有房屋的简称。根据我国在公房转轨时期制定的《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公有住房即集体或国家所有的住房。现在集体所有的公房很少,大部分存在的都是国家所有的公房。

        公房又分为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直管公房是房管局给予经济困难户的政策房;自管公房是国有单位自己给予员工的福利房、集资房。

        公房使用权人往往要定期向单位或者房管局缴纳一定的租金,公房使用人和单位/房管局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租赁关系,因此,立法者往往把公房使用权和公房承租权/公房租赁权混在一起使用。



 
        二、公房承租人可以拿补偿款吗?
 
         当然可以。根据是否经过房改,分两类讨论:

         一、 已经经过房改的。即通过向房管局或单位出一部分房屋的成本钱买私过户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这类房屋承租人享有完全产权,自己作为被拆迁人享受正常的拆迁补偿。

        二、 没有经过房改的。一般有两种人可以享受安置补偿。即房屋承租人及与房屋承租人共同生活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人,一般为承租人家属。这两种人需满足户口在被拆迁公房内,且名下没有房子。

 
        三、为什么承租人可以直接拿补偿款?
 
        一、从性质上来说,公房经历了从公权属性到私权属性的转变,最初的公房具有国家、集体的福利属性,不得处分、转让,随着改革开放和住房改革的深入,公房承租人拥有了处分权,私权利属性加重。既然作为一种私权利,权利被剥夺,当然应该有补偿。

        二、相比普通的承租权来讲,公房承租权更接近于房屋所有权。

        1、大部分地方政府条例对公房出租人作出了约束,不允许公房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而一般租赁协议里双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2、公房承租人可以终身租用房屋,(根据很多地方性法规和司法判例)甚至死后还可以由共同居住人继承,而一般租赁合同里,受我国《民法典》约束,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3、租赁公房,需要取得相应的证件(即房管局印发的租用公房凭证),而一般的租赁关系,只要签一个合同就行

        4、公房的租金显然比私房的租金少,承租人压力也小。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公房更具备稳定性,极接近于房屋所有权,如果遇到征收打破这种稳定性,很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因此依法必须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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