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确认强拆违法后,可以直接提行政赔偿诉讼吗?

202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未被确认为违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视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这是关于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规定。
德凯律师团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01-13 18:23

202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未被确认为违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视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这是关于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规定。
 

 

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一)原告具有行政赔偿请求资格;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四)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五)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此规定是针对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规定。  

请注意,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是行政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并且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申请国家赔偿有两种途径,单独提起赔偿请求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

如果当事人先提起行政诉讼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后又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表明其没有选择向行政机关直接提出赔偿请求的途径,而是选择由人民法院解决其行政赔偿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法院会要求当事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在2个月内为作出答复的,方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行为已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违法,当事人再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需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但是,本人觉得此规定利弊参半。如果先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妥当,便不用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节约司法资源。如果,不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一律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便造成一定的诉累。在违法强拆案件的法律实务中,一般都无法在确认强拆违法之后,可以与赔偿义务机关针对赔偿达成一致,通常都会通过法院裁判来解决。这样的话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就会让当事人白白等2个月,这个是很煎好的。

总之,告诉大家经法院确认强拆违法后,不可以直接提行政赔偿诉讼,要纪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文 | 德凯律师团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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