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有这样一种情况,不知道您有没有遇到过?
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还没谈妥,拆迁协议也还没有签字,但是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动工。房屋周边的道路被挖断、房屋被成片推倒,更甚有断水断电的情况发生。
例如江西瑞昌一居民就遇到过楼房四周被挖成“孤岛”,出行需要搭梯子的情况。
这是拆迁方的常见逼迁套路之一:“不打你不骂你,但是挖沟、断路恶化你的居住环境,让你饱受噪音烦恼和居住不便的困恼”。这时候搬还是不搬成了一个难题?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一旦提前搬离,房屋就可能面临被偷拆或者强拆的风险,这在实践中是屡见不鲜的。
一旦房屋被拆,再去依法维权争取合理的补偿或者赔偿就会变得十分艰难和漫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这里有一条重要的原则就是“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所以在得到合理的安置补偿之前,被拆迁人有权利继续居住生活在老房子之中。
但是继续居住不代表我们对拆迁方的行为无动于衷。
法律同时明确,禁止征收方采取断水、断电、断路等非法的方式逼迫被征收人搬迁。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建议被征收人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自己去努力争取。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一定要尽快行动起来,越早找律师维权,拿到合理补偿的可能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