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饭店坍塌事故后续:汲取血的教训,抵制违建私建

据央视新闻8月30日消息,山西省临汾市襄县8.29重大坍塌事故救援工作已于8月30日3时45分全部结束,救出57人,其中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 冷冰冰的数字昭示着8月29日发生在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的坍塌事故有何等惨烈。距离上一次血的教训泉州欣佳酒店的悲剧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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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1 15:45

据央视新闻8月30日消息,山西省临汾市襄县“8.29”重大坍塌事故救援工作已于8月30日3时45分全部结束,救出57人,其中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
 

冷冰冰的数字昭示着8月29日发生在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的坍塌事故有何等惨烈。距离上一次“血的教训”——泉州欣佳酒店的悲剧还不到半年。违建、私建,不可预知的安全隐患到底该由谁负责?

一、事故发生时

 

8月29日上午9时40分许,陈庄村一饭店发生坍塌,救援工作至30日凌晨三时多结束,共救出57人,其中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8月29日,原本是襄汾县安李村村民李大爷的80寿宴,不少亲戚和乡邻都赶来祝寿和帮忙。为什么会选择聚仙饭店?一位村民表示,聚仙饭店在周边一带口碑很不错,就在事发的前一天,聚仙饭店才刚刚举办了一场百人的宴会。

29日当天,饭店外搭了一个戏台子。寿宴开始前,不少宾客都聚在外面看戏,就在上午9点40分左右,只听“哗啦”一声,“饭店上面的预制板整个塌下来了”。一位伤者在事后表示,当时他们正在宴会厅聊天,“都没有反应的机会,房顶咔嚓一下就倒了下来,根本没有前兆”。

二、事故发生后

 

8月2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该事故挂牌督办,要求山西省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8月3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襄汾县“8•29”饭店坍塌重大事故调查组,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

同时,从8月29日起,山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此次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检查各类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改造、装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疏散标识是否齐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人员聚集活动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排查过程中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安全专项检查要对非法违法建筑物一律予以关停,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成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措施予以加固或改进,不能保证安全的不能进行营业。


三、事故频发的背后——违建!


聚仙饭店原本是村民自建房屋,主屋已经建了数十年,早先只有一层,靠近马路,但马路近些年由于修路在不断加高,原来的一层变成了地下,就加盖了二层,后来又加了阁楼,还建了卧室和厨房,到现在的样子一共扩建了五六次。上世纪80年代开始修建,后来多次扩建,没有任何工程设计。发生坍塌的区域为饭店宴会厅,原本是饭店主屋后的一处院子,后来上方搭盖了屋顶,成为宴会厅。
 


 

事故已发生,除了安抚家属及善后的处置,追寻问题根源,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成了当务之急。关于涉事饭店是否属于违建的情况,目前正在调查中。但把“违建”当成“罪魁祸首”要进行一次排查和整治显然是不够的。最为棘手的问题,并非是查不出存在违建涉及安全的经营场所,而是在执行“一律关停”的禁令后该如何处置——是否能做到全部拆除免除后患?违建的形成原因复杂,尤其是既得利益者大都具有一定的财力和社会背景,以至于迟迟得不到法律强有力的制裁。

同时,违建的拆除涉及民生实际问题和社会稳定,这也让管理者和执法者心存忌惮,难下决心。如何避免悲剧的发生呢?我们看看《城乡规划法》对于违章建筑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01 / 罚款

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02 / 限期拆除

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拆除。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限期拆除的执行一般有两种方式,即自行拆除和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又可分为司法强制和行政强制两种。自行拆除,是指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处罚决定确定的方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是指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拒绝履行限期拆除义务,而由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强行拆除。行政机关提出执行申请后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组织强行拆除的,称为司法强制;由行政机关决定并组织强行拆除的,称为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拆除。《城乡规划法》第68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査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03 / 没收

具备了强制拆除的必备条件后,在违法建筑不能拆除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没收这一行政处罚措施。但现实情况中,该处罚方式对于违章建筑的适用还是很少的。


四、德凯律师说
 

关于农村自建房违建现象,我们先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随着新农村建设发展,很多人都想着回农村建一栋自己的房子。不仅仅可以作为饭店使用,如果是旅游景区的话,还可以做民宿、农家乐赚钱。因此近几年农村自建房建的是越来越多,但是都不规范,而且有的还是违规的。因此,国家针对农村自建房有了新的规定,据了解这3种自建房现象都算违规!

 

1、私占农田现象

随着我国人口的猛增,土地资源的稀缺,增加永久农田成为了农村村委的目标。每一年各省农村都会定制增加高标准农田的份额,来保证我国的粮食储备。但这样一来,能够给农民居住的地也因此变少,一些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拆迁,农民不得不上楼。禁止私占农田建房也是一直以来的严查重点。特别是永久农田或生态资源较好的耕地,自建房都属于违法现象。
 

2、未批先建现象

如今,农民自建房是需要先向当地部门申请,然后村内公示。村民无异议的情况下,由专门的规划小组成员帮忙丈量、制定房屋。农民是不允许私自建房、盖房、翻盖、重盖的。这一点农民要留心。
 

3、任意篡改现象

农民在建房过程中,会有专门的规划区域。农民应该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建房。一旦与图纸建造的不一样,相关部门就会立马勒令停止,或要求拆迁违规的部分。当然,如果是图纸设计不合理,可以向当地部门反映,修改图纸规划。如果私下纂改的,都会给后续建房带来麻烦甚至处罚。而且现在还要严防村干部给当“保护伞”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农村的违法、违规建筑。另外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农民自建房申请审批下来之后,2年之内需要动工建房,没有动工的之前所办理的手续都将作废。因此如果审批下来的,就赶紧动工。

强调自建房违规现象后,那么农村自建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宅基地方面是否能够和其他土地一样对待?


1、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翻建房子或在已批的宅基地上建房)

 

根据相关规定,建房者需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提交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自建房的施工图及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在乡镇政府进行审批,下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建房。

 

2、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

 

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流程与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流程是一样的,不过在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需报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核成功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

 

农村个人建筑施工人员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凡是达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要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4、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

 

有的省份正在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及农民自主管理政策,其实主要是针对宅基地的超面积使用现象,对与超出标准,但是已经开始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对于确认超占的面积,要进行有偿使用。

 

5、自愿放弃建房或退出宅基地

 

对于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但自愿放弃自建房资格或者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国家将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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